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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海潮

人生天地间,忽如远行客。
5月7日

乱话三千丈

 

   “乱话三千”是我们这的土话。翻译成标准普通话是“胡说八道”。“胡说八道”语气严肃些,“乱话三千”是戏言,不可信的成份很明显,别人说一件你将信将疑的秘事,你就可以回他:乱话三千。说的时候嘴角是带着笑意的,像学院里的坏学生,行事,论文,不那么一板一眼的,带眼镜的博士生导师看不过去教训了,他就嘻皮笑脸,适时的还打个马虎眼,但不带忽悠成份。

 

说到忽悠,“大头天话”就带那么点味道了。意思上比“乱话三千”更进一层,指那些跟本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。比如《聊斋志异》,《阅微草堂笔记》一类的故事,都是大头天话。老底子的茶馆里,常常有人端着杯浓酽得跟中药似的茶,坐在长条凳上讲荒诞的大头天话。既然是在茶馆里,仿佛形同“说书”,但又有不同,简而言之,说书说得好的可以成为艺术,大头天话则处江湖之远,完全是野路子,故事是野史,讲的人略识些字的小无赖,老混混,是以前我们村里何瘸子那一类人。大头天话的好处是不会误人,听众人人知道是假的,但明知是假仍是爱听,说得好的人,连珠的妙语哔里叭拉劈面而来,听的人是春风得意脚步轻,有一搭没有搭的听着,完了,摇摇头道:哈哈哈这个谁谁谁,真会讲大头天话。站起身,扔下二个铜板茶钱,拍拍屁股走人。

 

   何瘸子后来是被火烧死的。睡前忘了吹腊烛,结果把整个茅草屋都点着了,说“整个”好像太严重了,其实只有七八平米。那天他可能烧酒喝多了,睡得死,再加上瘸,终于跑不出火海。事后,有人冲着残墟中乌黑的一团说,这可能就是他。何瘸子讲大头天话我没听过,或许是听过的,但隔了二十多年,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了。所以,他在茶馆里讲过什么天宝遗闻我不清楚,但既然说到他,我就暂时当他是个人物,说说他“背后的故事”。

 

   何瘸子很穷。别人穷得“家徒四壁”至少还有几块砖几堆泥的“四壁”,他的四壁是割稻之后,从田畈里捡了来的几把稻草。穷,但是死要面子,过年过节,别人有鱼有肉,他当然气不过。茶馆里八面威风风光无限打下的口碑,一世英名岂能毁于吃不起肉?他不知从哪弄来一块生猪油,每天出门前,往嘴上一抹。于是,就有人在背后窃窃议论:何瘸子他妈的发了财了,天天吃得油润润。何瘸子听了当然很受用,估计乐得想扔掉拐杖,翩翩起舞。

 

何瘸子嗜酒如命,但又没钱,怎么办?于是就有了这个荒谬得另人叹为观止的传闻。他在街口小店里赊了二分钱烧酒来喝,喝酒喝得太纯粹很没意思,得有下酒菜才好。花生没有,他端着酒碗,瘸着腿上街去。晃了一圈,在香干摊前拄好拐杖立定,就挑选起了香干。拈几块,然后手指放到嘴里吮几下,接着下一口酒。再拈几块,手指再吮几下,接着再一口酒。这样挑来选去,酒是喝光了,却分文不花,妙的是那二根手指,下酒菜全在上面了。

 

 

 

5月5日

搬家及其它

 

 以前听小猫说Spaces相当不好用。台湾的明星受记者采访,老是说“蛮”,蛮好,蛮用心,蛮怎么怎么样的,或者说“酱子”,把“这样子”三个字连在一起说。上海人说话好像爱用“相当”。先前,我对Spaces倒没觉得相当不好用,因为没用过其它的,无从比较,是繁是简就这么用着了,不到万不得已,能将就就将就了。

 

几天来都登不上去。主人来了都不开门,闭门羹吃多了,蹬脚踏地想发飙,索性到天涯包个二奶。开不了门的日子,好歹有个住处。

 

说起来将这个正房打入冷宫,也着实冤枉,不过谁让其自己往枪口上撞。不想写字的日子,它正好登陆不上去,老年人说“懒人有懒福”,真是灵验。我这个不管事的爸爸,多少要抱抱女儿的。基于此,很久没抽出时间写字了。读书,倒可马马虎虎可以。她是抱着也要走来走去的,不容我坐下来。所以,电脑上放个电影,书架上摊开本字大点,图片多点的杂志。这样走过来看看书,走过去看看电影。上次看《七武士》,奶也吃了,尿不湿也换了,抱也抱着了,她还是哭,我倒真想问问:都这样了还想怎么着?你有没有良心啊你?不过这时候,她就无端端冲着你笑,那我也只好笑了。

 

有一次,对着她唱到“时光悠悠青春渐老”,她竟然也笑了。心里想着,等你长大了,我呢,青丝成了暮雪,就老了。我老了,你还笑?什么居心?牙齿都没有,老太婆一样,还不怕难看的笑得出来。时光悠悠之后,我老了,她就出落得亭亭亭玉立,可以将她衣冠锦绣的嫁出去了。昨天,朋友去喝喜酒回来说,想想生女儿就是这样,养大了就这样嫁嫁出去,给了别人。我倒还没想得这么远,不可以想见的是,现在嫌她吵,将来肯定是万分不舍的。

 

不过,或许她不是笑我老了。一张月牙嘴,会心的是老爸竟然还是唱这样诗意充沛的句子。每每下班看到她,整个世界仿佛停了电,一切喧嚣刹时止住,世界,变得很安静很安静。

 

 

http://www1.tianyablog.com/blogger/view_blog.asp?BlogName=changshantou&idWriter=0&Key=0

4月24日

"小偷"

 

   在公司的电脑上进博客,背不出地址,就用百度搜,点“望海潮”,出现成千上万柳咏。点《陈慧琳踩住了她的绿裙子》,这文竟然出现在一个不知名的论坛上,点进去看,文倒是那文,作者倒是换了。

  

来了兴趣,再搜搜其它的,《事关本性,无关男女》,《要不我们私奔吧》都转到了其它地方,不过,注了“转贴”,也就不计较了。恼的是《老了去买菜》,公然说是自己原创,还不怕脸红的叫版主加“精”,被人揪出来,竟然不认错,顽抗,“狡辩”,这“女兵”够无耻的。本想注个册,说明一下,想想算了。

 

遇到这事,好气又好笑。气的是,一篇文要材料,要结构,要文笔,最后还要花时间打出来,我容易吗我,哦,你倒好,不声不响就占为己有了,还在那沾沾自喜。好笑的是,我的文竟然也有人抄?看来,我一直都低估了我的写字能力了。

 

http://bbs.xsvip.com/read.php?tid=21957

4月22日

始于上海的爱情

 

前几年——西博会的时候吧——不知道是主办者还是“大嘴巴”的媒体称杭州为“爱情之都”,以接轨国际。东京是世界闻名的繁华,巴黎是闻名世界的浪漫,像《水浒传》里的一百零八将,人人有个绰号,并且,这绰号有喧宾夺主的趁势,读者如果记不住某某人名字,只要提绰号,就拍脑门,恍悟:哦,就是那个谁谁谁啊!有特色的城市为了提升地位,也就因势利导学这一招。杭州使出的必杀技是“爱情”。

 

    上海培训那几天,有个“学友”问:晚上有没有去外面逛逛?我生性懒散,三天都在住处闲翻杂志,完了,关灯,睡觉。上海的灯红酒绿下,小凯,老克勒们,醉着生,或是梦着死,跟我都不搭界。并且,那几天气温骤降,春夜加小雨的缠绵氛围,硬生生的被寒气逼走。我说我没去。接下来说到游山玩水,问我的人说:杭州也挺美的,杭州是上海的后花园。前面半句我爱听,但,美是杭州自个儿的,跟上海有什么关系?还是后花园。言下之意:杭州是后花园,上海就成了金鸾殿了?上海是上个世纪末的暴发户,形同老美,歪打正着就这么飞黄腾达了。钱塘自古繁华三千,有着丰厚的人文底蕴,孤山上的一块石头都比上海一栋高楼有来头。退一步讲,金鸾殿也没什么可希罕的,那是讨论经济危机,大谈伊拉克战争的地方,搞不好,还贴个通缉令,悬赏抓拉登,火药味重得呛人。倒是后花园,杨柳拂面,花气袭人。金鸾殿上唇枪舌剑完了,你还不是盼着早朝快快下,免得后花园等候已久的佳人心焦。

 

这是牢骚话。对上海并无贬意,相反,是怀有爱慕之心。我对繁华人世,一直都是恋恋情深。

 

同事倒是去逛了南京路,第二天告诉我的第一句话不是:南京路上真热闹啊!而是邪邪的坏笑道:外滩那边有好多男女抱在一起接吻。她看《红楼梦》是看到宝黛爱情了。上海的爱情令人刮目,这么冷的天,火还烧得这么旺,冷雨浇都浇不灭。

 

回程途中,在站牌打车。抬头看到站牌上美丽园,静安寺字样。美丽园,那是张爱玲住的美丽园,《倾城之恋》,《金锁记》就是那里写就的吧。那时的静安寺,住着的应该是胡兰成。记得胡兰成在回忆里说,当年,他去美丽园看张爱玲,都是走走去的。从站牌上看,二地果然是很近的,彼此挨着,美丽园下一站,就是静安寺。

 

来上海,竟然忽略了这二个地方,等要离去了,还是通过公交站牌的提醒方记起,心下有了悔恨,恨不得跑到马路对面,跳上这个57路,去看看,张胡二人,废耕废织,喁喁私语读《诗经》的地方,究竟是个什么样子?

 

当年,在美丽园,张指着胡的眉毛说,这是你的眉毛,接下去,一边点一边说:你的眼睛,你的嘴,你嘴角的涡我喜欢。这些话,张爱玲是含情脉脉的说的吧。冷眼人世的张爱玲,到了爱情面情,也是如此甘心陷入,放下姿态,宁愿“低到尘埃里”。

 

张胡之情,真真恋在一起的,不到一年。胡放浪形骇,朝秦暮楚,次年11月,初到武汉不及一月,即与护士小周“如胶似漆”。在婚约上写“愿始岁月静好,现世安稳。”言,行着实有着宵壤之距。以张爱玲的心高,应是拂拂袖子离去的,但,陷入太深,到底是心有不甘。张去温州寻夫,心灰意冷而归,对胡兰成的“不肯”,张爱玲自怜:我想过,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,亦不致寻短见,亦不能够再爱别人,我将只是萎谢了!我将只是萎谢了。后来,她在信中写道那天船将开时,你回岸上去了,我一人在雨中撑伞在船舷边,对着滔滔黄浪,伫立涕泣久之。据考“张胡”古的迷们称,张是很少哭的人,先前只二次,温州归途中,在船上流泪是第三次。其实,在《今生今世》中,还记录了张第四次流泪,1947年,胡悄悄到上海看张,第二天清早胡去另一房间看张,张抱紧他,“泪水涟涟。”

 

一个心高的女人,被情牵扯了一年半后,终于绝决:“我已经不喜欢你了。你是早就不喜欢我的了……你不要来寻我,即或写信来,我亦是不看的了。”信中,还附了30万的支票,一个女人,对负了她的人,拿重金救济,该有着怎么样的心境。手中写着绝情话,心里,是爱恨交织,抛不下的吧!收信后的胡兰成,写信给张的好友炎樱,希望从中调和,再度修好,结果,“炎樱没理他,张爱玲也没有理他。”

 

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所要遇见的人,张爱玲对“爱”所定义的,只是轻轻的问一句:噢,你也在这里啊!那时的她,还没爱过吧?爱,哪里是那么简简简单单的事情。“轰轰烈烈,我们的爱像一场战争。” 王菲是从从爱里挣扎出来之后才唱了《将爱》,爱情像一场战争,是要动刀兵的。

 

由上海的美丽园,静安寺起,一段情,在人世里辗转流离,促成传奇,萎谢的玫瑰终究成灰。杭州的爱情,有白娘子与许仙,有梁山泊与祝英台。张爱玲与胡兰成是上海的爱情,金鸾殿上这后花园式的深情旧爱,后世的文字迷们,自然不会放过,他们在书页里秃自燃烧,再冷的雨也浇不灭。

 

 

 

4月21日

把酒话桑麻

 

  这几天,打不开博客页面。写的时间不长,半年都不到吧?并且也没放多少东西上去,竟然就打不开了——打不开与内容大小有没有关系的?我不晓得。

  

本来以为,是网络的问题。其它页面都打得开的嘛,偏偏博客就“此页无法显示”了。幸好,今天公司同事说电脑可以上网了,中午专门去试了试,结果可以打开。那么只能是我的电脑出问题了。

 

近来,三天二头BT下载,搞得电脑劳累过度,症结应该在这里了。所以,它要反抗,揭杆起义,要革我的命。

 

打不开博客,我还写什么字,写了往哪儿放啊。总不能像神话里,那个顾影自怜成癖,最终化成水仙花的那个男人吧。再则人家确实有完美的身材,好看的脸,有底气,有资本可“怜”。我的字,一没身材,二没脸袋儿,这副德性还要“自恋”,那简直有病。有老话说,“王小二过年,一年不如一年。我写东西,先前想的时候,自信满满——这一篇要用心点。写完了,过后去看,像王小二一样的没有长进。

 

故此,我不跟别人说我在写博客,也不大去别人的博里,然后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贴个地址,留言:欢迎来做客啊。请人家来“家里”做客是要有准备的,得有好酒好茶款待人家,你得有陈年佳酿。你的字,跟几块钱一斤的“呛皮烧”一样低档次,粗饭劣肴,怎么好意思叫人家来。所以,遇上了,算是彼此有缘份。

 

我的博客里的逛的朋友不多,三五知己。我酿酒手艺不上档次,承蒙诸位不嫌弃,还能常来逛逛。此种感觉,像搬了张凳子,在阳光下看书,有知己知彼的暖意。

 

读,写,终其一生,都要继续下去。若是有一天能把字练好了,文字到了成熟的秋天,再请各位,就着菊花,把酒话桑麻。

 

 

4月16日

在上海的旅馆里看杂志

 

在旅馆的大床上,拿出高阳的《大故事》。序言未完,便发觉氛围不对,如同井水与河水,彼此犯冲。印像中的上海是老的,“夜上海,夜上海”的歌声,混有白玉霜的香气,但也不至于老到需要考古的份上。孔子,香妃,溥仪与上海一点都不搭界。《大故事》应该在老北京的某个胡同里读,而上海的巷子里,隐居的是三小姐——王琦瑶。

 

第二天,终于忍不住,去买了《三联生活周刊》。在博客中,有三周的电子版联接,但,点进去,大半都不看,径直点“生活圆桌”。那些“文林高手”们,在千字文中,极尽尖酸刻薄,没心没肺没之能事,拉拉杂杂,扯毛扯皮,完了,都不知道他们要说什么。先前,还觉得新鲜,慢慢的,便成了可有可无。

 

《万象》里的好些作者,我都喜欢。比如说小宝。《文坛二十四郎》,小宝写韩寒。但杂志的定位不同,它在《万象》中的几篇,有风流倜傥的“书生气”,但到了三周这儿,摘了眼镜,换长衫为西装,时髦,时尚,现代派。我是包子见到了方便面——小样儿,烫了头我还真认不出你了。

 

电视版的《长恨歌》在上海首播。据说,改编后的《长恨歌》,程先生贯穿始终,最后王琦瑶也未被谋害,说是“怕观众接受不了。”以前看小说,王琦瑶隐性埋名,深居陋巷,闯过时代大变迁,结果却死于非命。从情节上看,好像王安忆这书写得太久,困了,烦了,不想写了,于是便急转直下,安排小偷将女主人公害死,整个故事草草收场。所以,这样的改编,我并不介意,但拿了遥控器,找来找去找不到。只好作罢。杂志评论说这个电视版“精致”的有些过份,比电影还要“唯美”,并且景物被一一还原,十足旧上海再现。大都市里的人,过得太匆促,太“方便面”,来点精致的,未尝是坏事。

 

看杂志,都是倒着看的。压在箱底的,往往会有陈年老汤的滋味。前面的,太先锋,那些耳洞穿十个八个光鲜少女,我总是看不惯。这一期的封面报道关于西藏,篇幅大得惊人,占去整整一半。里面的风景照,确实是大手笔,空旷,安静,辽远,但这样的美,也是死寂而荒无人烟的。这种地方,单单照片上看看就有窒息感,非得拉开窗帘子,用高架上流光飞舞的车灯来缓解。

 

西藏,有生之年我多半不会去的。若是有钱有闲,我就要站在上海的某个高楼上,听听川流不息的市声,或是,拿张一地图,去找找王琦瑶住过的巷子。

 

 

4月9日

老了去卖菜

    

春夜,天降大雨。先是风,在弄堂里往来穿越,尖啸异常,随后,大滴的雨点,劈头盖脸对着窗户撞过来。握着鼠标的手,觉出寒意,起身,看窗子是否严密?只见一道水痕,自墙壁潺潺流下,地板处已汇成一滩。想起《秋声赋》里的句子——“凄凄切切,呼号奋发”。人间四月,芳菲未尽,“天阶小雨”本应是“润如酥”的,此刻,竟有了萧杀之气。

 

晨起,到走廊开窗,邻居的园子里,枯叶残花零落一地,二株桃花,经一夜风雨,红瘦,绿意却更为浓重。初春的时候,去了一趟菜市,途中,惊喜于河岸的桃花。那株桃树,怕是忍了一冬的寂寞,终于奈不住性子,急匆匆的盛放——开花要趁早啊!梅梢粉褪,而凛冽之气未减,一大片田地,见不到几星绿意——草籽仍沉睡于土下。春天,如娇羞懒起的仕女,燕钗蝉鬂未入发,仅仅是“口脂”一拭,便有了百媚千娇,风情万种——那一树桃花,即是拭了“口脂”的朱唇。

 

去菜市,看看而已,讨价还价之道,我不懂。但,再想,钱若是给裤管上沾了泥的农人赚去,也不心疼的。那些菜,前前后后长长一排,青青如碧,简直有层峦叠嶂的好看。西红柿的摊前,一派晶莹,有灯火辉煌的气象。旁边有春笋,拆了一袋,泥水夹杂的撒了一地,所谓的雨后春笋,想必就是如此——笋上沾了泥水,仿佛种下去还可生长,有篷勃之气。“三秋桂子,十里荷花。羌管弄睛,菱歌泛夜,嘻嘻童叟莲娃。”身处闹市而想起柳永的词来,缘于地上一茎一茎的藕,这藕,即是十里荷花的“明月前身”。

 

晃荡晃荡,来至鱼摊。周作人在《草虫鱼鸟》的里说,他很不喜欢金鱼,见到“就联想到中国的新嫁娘,红布袄裤,扎着裤脚,小脚伶俜的走路”。说到底,是一种“残废”。他喜欢鲫鱼,其次是鲤鱼,存有一种“活气”。周的闲逸,我们及不上,哪来那么多“话头”,鱼仅仅是用以口腹之欲。他喜欢的鱼,我不买,我买扁鱼,《诗经》里有句子“岂其食鱼,必河之鲂?”这是在反问:难道吃鱼,就只能是河里有鲂鱼才算好吃吗?唉,是了,也就是鲂鱼好吃了。这里的鲂鱼,即是扁鱼。买一条《诗经》里的鲂鱼回去——当然,不是拿去养,而是吃,油煎,或是清煮,均是美味。

 

从菜市出来,闻到马兰头的味道,湿润的,清幽的,散发着淡淡药香。低头看,那些花一样的马兰头,沾了露水,一朵一朵绽放于脚边。曾经,与妹妹一起提着篮子,带上剪刀,去田畈水渠边找野菜。马兰头,不是割,或拔,而是用剪刀剪去中间的嫩芽,我们这里,也不说剪,说“刁”,这就仿佛清明的茶叶,是用“采”。我们乡人,对于茶,野菜之类,也当它是灵气飞溅之物,怕会伤了它们,只是轻巧的刁,或采。这种“刁”法,始得马兰头,年年生长,连绵不尽。但,如今的田畈中,也已鲜见,遇到了,真有异乡遇故知的欢喜。这农人的推上,竟然还有菜蕻。一大捆,顶上,藏有含苞的黄花。草绳一解,整捆菜哗的一下散开来,溅着水珠,铺出的是晏几道的江南小令——碧肥黄瘦,参差的,烟雨迷蒙的。

 

立于菜市,留恋着,竟然有了不舍。按理,这种沸反盈天的吵杂之所,我是极其不喜欢的。筹庭广众,于我,有束缚之累。每每与人聚会,均坐于角落,默然,少语。此举,并非摆臭架子以示孤高。实则,是融不进去,仿佛是乡下人进到城里,金碧辉煌之下,处处显出笨拙之态,连手脚都不知该如何放置了。而菜市的“闹”,是杏花枝头春意闹,有着人世的飞扬喜气,那枝头上,分明还停着喜鹊的。进到这种“闹”里,似鱼游清池,鸟入繁林,人生顿生一种“活气”。这里的富贵荣华,华丽繁盛,与前者,大大不同,彼此,是隔了一本《诗经》厚度。

 

柳永的《望海潮》,极尽铺陈,江南的凌罗绸缎,锦绣山河一一均被道来,而世间繁华之最繁华处,应该就是菜市了。我没有见过《清明上河图》,但,张择端应该在上面画了菜市的吧。想,老了,即去图中做一个卖菜人。于喧嚷中,融入世俗繁华。

 

戴着竹笠,挑了竹担,一晃一晃走来。

卖菜的,有马兰头吗?

有,田畈上刚刚“刁”来的。

 

“小楼一夜听春雨,深巷明朝卖杏花。”我们乡下,没有杏花。但,我卖的菜里,一定会沾有着露的桃花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4月6日

闲话一箩筐

 

 

到化学间去

 

我去化学间一般没什么正紧事,除非是饿了,就去翻她们的实验柜,花生米,蛋卷,或是华夫饼干什么的,总之,总能找到饱肚的。今天翻到了绿豆糕,吃的时候,被高大妈发现,瞪着杏仁大眼喊:“又来吃了!”另外一个,一句话将我看穿:毛哥是找东西吃了才到我们这边来!呵呵呵的傻笑几声,中气不足的驳一句:我是来看杂志。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一本杂志,《当代歌坛》,《ELLE》,《时尚》等等,扯到拿本算哪本!

 

《韩流》,包括韩剧,韩歌,韩菜,韩明星,统统都跟韩国有关,男的,白皮,长发,还染成金色,POSS摆的极端妩媚,妖气十足。女的,都可养眼,不过,据说十有八九是人造的,整容整出来的,我倒是说呢,那张脸,美得一奶同胞。有人评韩剧,十大什么的,说:男主角要有钱,女主角就无所谓了,越穷越好,穷了,男主角就会心疼啊,心疼了,就会给她买水晶鞋啊。还有什么男主角要帅,女配角要坏,坏得有个性,坏得你直想抽她,等等,十条,看得我嘎嘎噶,嘴里的绿豆糕差点掉地上。

 

 

流氓书生的短信

 

手机里短信太多,一条一条的删。不敢按“全部删除”,泥沙里或许会有好玩的。不是“或许”,果然是有,摘几条下来:

 

新中国的诞生有了“十一”,人民子弟兵的可爱有了“八一”,劳动人发的汗水有了“五一”,你的存在有了“四一”,提前祝你愚人节快乐。

 

一只蜗牛正在路上行进,结果,后面来了一只乌龟。从它身上碾了过去,蜗牛被送去急救。当蜗牛清醒后,警务人员问它时的情况,蜗牛说,我说不得了,一切都来得太快了。

 

删到后来,除了把几条搞笑的,留了下来,流氓书生的几条竟也被留了下来:

 

你小子搞啥呢,我回老家过清明,被车上的电视剧折磨进了地狱,真想写个抱复一下,他爷爷的。

 

晚上自己包饺子吃,后来给人取各字,还是女儿加儿子,陪人网聊也随口成诗,随后又压韵作文千余字,再被咨询香蕉鸡蛋能否同吃,打完那些不宜同食,才完事。

 

我忙中取乐,做好门口的水泥台阶。我在水泥上写了二正体字“天才”,三个台阶上写共写了三个“天才”,然后,最下的地面印上我的右手印,表示签名。你大概又笑我闹了。哈哈

 

我在看个《能干的法贝尔》,瑞典的,很喜欢的调调,八三年出版的,想模仿写一个。就是没时间,过几天去河南,或许在那帮朋友开店,更多的还是在家种田。

 

这就是“流氓书生”。如果某一天他成了名,我就出他一本短信集。

 

在“发件”处看到一未删的短信:想写的时候没时间写,有时间了,笔头麻木没感觉。听说河南人很凶恶(老高看到了可不要见怪,呵呵!),如需远足,顺风,平安。若是居家种田,愿能得五柳先生陶然忘机之闲情野趣。应该是回他去河南的那个信息的以。只是不知道当时怎么没有删掉。或许是觉得自己回得好,特意留下的。瞧瞧,爱写字的人,就是这副德性。

 

 

VS

 

晚上,偶得空闲,看书还是观碟,就成了一个值得考滤问题。据我所知,观碟占上风一些。近来狂下电影,下了又不看,搞得内存量狂飙上仰。好看的倒是都看了,《金钢》,《哈里波特》,《小岛惊魂》,商业片,恐怖片统统看完,留下来《教父》,《撞车》,《安妮霍尔》,这些处于殿堂之高的艺术品,也不知道要在库存多久。都是慕名下载的,几天几夜下载完毕,结果,都不愿打开。看到了,望而生畏。说到底,我还是一个庸俗浅薄之人。

 

4月5日

梁咏琪也是翻译家

 

近段时间,某电视台放起了《霍元甲》,从傍晚起,一直要到《新闻联播》。客厅里观者众多,茫茫然记起了当年。吃过夜饭,半个村子里的人,纷纷聚集到某户人家的院子里,看《上海滩》,《射雕英雄传》,《霍元甲》,等等。那时候,一台黑白电视机,便可聚起万人空巷的场面。

 

“昏睡百年,国人渐已醒……”对于父辈们,这遥远的歌声,如同一个旧梦,二十多年后得以再度重温,岂能错过。我爸爸,每到晚饭时候,便端起酒碗,坐到了电视机前。接下来的《陈真》,《霍东阁》,一集都不肯落下。广告间歇,换台看神雕,我爸爸看到杨过与小龙女以“舞低杨柳楼心月”的姿势凌空练武,直冲我喊,换过来,换过来,说:这不是“练武”,纯粹是“跳舞”,并且,跳得是现代舞,他们看不懂。看过老式的射雕、神雕,新版的美伦美幻,于他们眼中,全不是应有的样子。当年的电视,在他们眼中已有了“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。”的感叹——之后的“水”,哪比得上“沧海”的波澜壮阔,那些沟渠之“水”,简直“腥气”。幸好《霍元甲》没有重拍,不然,多半会被摇头摆手,大骂一通。

 

我对那时候的电视,没留下太多印像,看《霍元甲》我不如去看《向左走 向走右》,金城武联袂梁咏琪,美人如玉剑如虹,这才是我的“仲夏夜之梦”。这个梦,做了不止一遍二遍,总之,只要电视上放,我就照看,放了多少遍,我就看了多少遍。初次看几米的画,一见倾心,他怎么能编出这么罗漫谛克的故事来呢,简直浪漫到了极至。电脑上,反反复复的看,在书店中又见到书,也是不容置疑的买下。买下来,送送人也好。后来,真的送了人,当年,那人……这些乌七八糟的事,不说也罢。

 

还说梁咏琪。片子里,梁是个搞翻译的,为了糊口,不得不违心的迎合世俗去译恐怖小说,雷电交夹的夜晚,风声鹤唳,鬼哭狼嗥,躲进被子里,“呀呀”的喊,把自己吓个半死。不过,她也译诗,并且是得诺贝尔奖的波兰女诗人希姆博尔卡斯。因为看的次数太多,那首诗我都背了下来:

 

“他们彼此深信,

是一瞬间迸发的热情使他们相遇。

这样的确是美丽的,

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……”

 

我对这首诗可以说是一见钟情,当然,不排除有爱乌及乌的成份在里面。读希姆博尔卡斯的诗集《呼唤雪人》,翻开目录,即找到这一首,《一见钟情》。诗句充满了细节,整个《向左走 向右走》的故事,可以说是全诗的具体化,画面化。但,译文上与电影中的存在差异,我是怎么读怎么不顺畅:

 

“他们两人都深信,

他们的结合是一见钟情。

这样的自信真美妙,

但犹豫不决会更好。

 

诗的翻译,我不懂,但我还是喜欢先入为主的梁咏琪译本。如同看电视,周迅是我所赞赏的,翁美玲我同样喜欢,但黄蓉,我还是觉得后者的好,我先遇到的是翁美玲,最初的黄蓉,深不能忘。最初的,总是最好的,能把这首诗译得如此流畅美丽,梁咏琪也算是一个翻译家。

 

 

4月3日

今夕何夕

 

昨天,去上了坟,好几年没去了。没去山上的日子,更久,久得根本记不得最近一次去山上是某年某月。想想,距今,有个十年八年了吧!

 

那棵大樟树,还在,容颜未改。野花野草们,仍是旧时相识,却又隔了迢迢年月,如童年的玩伴,一朝相逢,多半已成陌路。山道也变了,砌了水泥台阶,上去的时候,嘴上说:有台阶轻松多了。实则,心里是空落落的。当年秃兀的顽石,均被埋葬,不见。这条道,每一次转弯,每一块大石,我都了然于心,那些石头,野藤杂草,于我们亲。所以,它的崎岖,我们是不怕的,开山劈路的台阶,简直多些一举,少了野趣,无端惹人厌烦。

 

上山去,是作好了翻山越岭的准备。顶上,一东一西二个雕堡总应该路过的吧,结果,在山腰即停住了。先前是要路过的,并漫山遍野的要沿着山头一直绕过来,后来问大人,说是早几年搬迁了。那时的位置多么让人流连,坟前,一棵大树,向着石坡横斜出去,树身,藤条缠绕,并且,绿的,黄的,嫩的,枯的,覆满苔痕。坡下,平铺一块天然大石,五六平方的样子,石面,光滑处平如刀削。几个凹陷,碗口大,深及一指,雨后,水积于其中,盈盈可爱。当年的想法是,用来养鱼,简直浑然天成。如此野趣盎然的地方,我们不去了,多么可惜。不过,去了,也未必还能见到,多半也已不见了吧,陷入“地下”,不知成了“谁家庭院谁家树?”

 

下山的路上,想找一种俗名“酸津津”的草。形同菠菜,但比菠菜大,草心长出一茎枝条,根部呈红色。就是这根茎,味极酸,微微一嚼,酸液将口水引出。山中无水,可用来解渴。这是砍山柴的老人传下来的秘方。但,四处寻觅,均不得见,坟周围,茂密葱翠一大片,仿佛都是,仿佛又都不是。

 

照理,上坟后下山来,是要带些松枝回来的。但山上松树稀少,近处的几棵,都成了热带椰子树,叶子高高在上,树杆光溜,完全不可攀援。

 

山道旁,到几粒金樱子。就在长在路旁,伸手可及,但,藏于刺藤间,无人问津,那么卑微的东西,在山中野花野草大家族中,也只能处于丫头的地位,所以,路人都是不屑的。金樱子,于我有大意义,对它,存有感激之心,所以,必定要将它带回去的。

 

把它放到书柜里,存着。那些洋洋洒洒的昔日光景,均深藏在一颗叫金樱子的果子里。